INSTALLATION INSTRUCTIONS
售后保障政策售后保障政策
保修覆盖范围
1. 售后服务及保修政策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并销售的正品。
2. 有关商品保修有效期,自购入之日起算,在保修期间内,进行免费保修服务。
3. 保修期内的商品只可在授权经销商进行保修;保修时请出示保修卡及发票或购买合同。并请注意以下事项:
a. 保修卡遗失后不再补发,请妥善保管;
b. 保修卡需注明 购买日期、经销商名称和产品型号;
c. 保修卡遗失或者未注明上述之讯息者,以本公司产品上之出厂日期计算。
4. 免费保修服务适用于按照使用与安装说明书操作,并正确使用的产品。
5. 保修期限内,提供免费维修,或更换故障配件。当产品不可修复,产品停售无配件或者不适宜对产品进行修复处理时,凯撒琳将有权决定是否更换产品。
6. 任何未经授权,自行改装、改造之产品不在保修范围,且本公司不对产品可能发生的损坏与事故承担任何责任。
保修除外情况
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即使在保修期内,不在保修范围,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:
1. 未按商品使用与安装说明书要求,未正确操作使用、清洁维护(如摔落、不当清洁等)而造成故障或损坏的;
2. 由非授权经销商实施产品拆卸、组装、安装、维修产品而造成故障或损坏的。
3. 不能出示本保修卡及有效购灯发票或购买合同的;
4. 保修卡上记录的信息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;
5.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异常电压、雷电,地震,火灾,水灾、交通事故等造成故障或损坏的;
6. 购买后,因运输,坠落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;
其他非因本公司责任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。